服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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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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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用說明
依採購法採購中西文圖書資料後,請準備報驗圖書、圖書清單或報價單、發票、粘存單(粘存單之單位主管欄,研究計畫由研究計畫主持人核章,科系圖書由單位主管核章)送至醫圖,並留下經辦人姓名及電話,以便報帳單據及圖書回醫圖後通知領用。
醫圖處理後,將圖書及單據送至總圖書館館藏徵集組驗收,完成驗收即通知各單位經辦人先領回單據進行報帳程序,圖書則留總圖書館登錄處理。
各單位若急需報帳,可先將圖書及單據送至醫圖處理後,再自行送至總圖書館採訪編目組驗收,單據就可立即取回進行報帳程序,而圖書仍需留總圖書館登錄處理,待書回醫圖後再通知領用。 詳細作業內容請參見 研究計畫用書暨科系圖書驗收程序 。
各單位以科系經費或研究計畫經費購置之圖書係屬臺灣大學之財產,但為支援教學及研究,該類圖書資料得以單位主管、老師或研究計畫主持人之名義辦理長期借閱手續,優先領回使用。
上述長期借閱之方式,不會影響領用人原有之借書權利,但借閱期限為3年,到期後若仍需繼續使用者,可以書面方式,由本館代為延長借閱期限。
為配合長期借閱手續之辦理,請提供領用人身份證字號、Email 帳號以建立相關檔案。領用之圖書,由領用人負保管責任,如有破損、遺失應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辦理賠償手續;若領用之圖書資料已不需經常使用時,請送回醫圖保存以供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