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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館 > 規章辦法 >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圖書分館多媒體學習中心會議室使用辦法


 
標題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圖書分館多媒體學習中心會議室使用辦法


94年12月23日醫學校區94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圖書分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管理與利用多媒體學習中心會議室(以下簡稱本室),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凡臺灣大學醫學校區各單位因業務及研究需要,可向本館申請免費借用;若校外機關團體有相關需求亦可申請付費使用。使用規定除依本館各項規章外,並依據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 服務時間:週二至週五: 9:00a.m.-12:00p.m.; 1:00p.m.-4:00p.m.;4:00p.m.-7:00p.m.
1. 週六、週日不提供外借。
2. 國定及校訂假日、設備保養日(每週一)、停電及清潔日暫停外借。
第四條

使用申請手續:

1.

使用單位得於使用期限一個月內,於上班時間向本館承辦人員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洽詢預約,並於使用日前一星期將申請表檢附課程或相關使用計畫書送達本館。

2. 經本館審核許可後,再行通知使用或繳費。

3.

使用單位應於使用日三個工作天前(含)繳清會場使用費,逾期未繳,本館得逕予取消,不另行通知。
第五條

使用日期經確定後,本館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使用時,得於七天前通知使用單位改期或取消,其已繳交之各項費用得保留或無息退還,使用單位不得提出異議及請求損害賠償。

第六條

如使用事實與申請登記內容不符,或違背政府法令及學校規定者,本館有權制止或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單位不得異議,除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外,以後亦不提供借用。

第七條 使用規定及收費標準由本館另訂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醫學校區圖書委員會通過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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