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3年6月28日醫學校區92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93年12月2日醫學校區93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96年1月12日醫學校區95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 第一條 | 服務宗旨:為便利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之讀者入館使用及上網查詢網路資源,特提供有線上網及無線網路服務。 |
| 第二條 |
服務類型、服務區域與服務對象:
| 服務類型 |
樓層 | 區域 |
服務對象 |
| 筆記型電腦使用區 | 二樓 | 現期期刊室閱覽區 | 不限 |
| 三樓 | 參考室閱覽區、 開架圖書室靠窗之團體閱覽桌區 | | 有線上網服務區 | 三樓 |
參考室靠窗之團體閱覽桌區 |
本校教職員工生 |
| 四樓 |
各研究小間 |
| 無線網路服務區 | 二樓 | 現期期刊室閱覽區 | 本校教職員工生 |
| 三樓 | 參考室閱覽區 | | 四樓 |
各研究小間、多媒體學習中心上網區 |
| | 第三條 |
服務內容: - 筆記型電腦服務:服務對象不限,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前往上述服務區域使用。
- 有線上網服務:使用對象限本校教職員工生,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及網路卡等設備,前往上述服務區域使用。
- 無線網路服務:使用對象限本校教職員工生,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及無線網路卡等設備,前往上述服務區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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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條 |
使用須知: - 本須知所提供之服務以利用本館館藏資料、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為原則,不得利用其從事連接BBS站、收發Email、連結色情網站、收聽影音節目及玩電腦遊戲等行為。
- 為顧及不使用筆記型電腦讀者之安靜閱覽權益,除上述區域外,館內其他閱覽區均禁止使用筆記型電腦,敬請讀者配合遵守。
- 校內讀者如需網路線,請憑入館證向各樓層服務臺借用。
- 網路卡請自備,本館恕不提供無線網路卡等設備。
- 凡違反本須知規定者將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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