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短期閱覽證服務要點
民國103年8月5日國立臺灣大學第2822次行政會議通過
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便利校外讀者入館閱覽,特訂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短期閱覽證服務要點」,短期閱覽證(以下簡稱本證)之使用除依照本館各項規章外,並依據本要點辦理。
二、申辦方式、收費標準及使用期限:
(一)申辦方式:
- 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 地點:一樓i服務台
- 資格:年滿18歲
- 文件:申請書、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1年內2吋半身脫帽照片2張
- 本館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
(二) 費用:
- 收費標準及使用期限
- 校專任教職員工(含附設醫院)之直系親屬,持足以證明之文件,可享五折優惠。
- 已付之費用不予退費。
使用期限 | 收費標準 |
1個月 | 新台幣2,000元 |
3個月 | 新台幣5,000元 |
三、申請者持本證可於本館對外開放時間內自行刷卡入館閱覽,但不得借書。
四、本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者除沒收外,並禁止申辦一年。 本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i服務台(聯絡電話:02-23123456 轉62207)申請掛失及補發,並繳交補發費用新台幣200元。
五、持本證入館應遵守本館各項規則及規定事項,如有違反使用規定, 除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情節重大者,得永久終止申辦。
六、本要點經國立臺灣大學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