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短期閱覽證服務要點
103.08.05 第2822次行政會議通過
114.06.03 第3193次行政會議通過
114.06.13 發布修正全條文
一、國立臺灣大學(下稱本校)醫學圖書館(下稱本館)為便利校外讀者入館閱覽,訂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短期閱覽證服務要點(下稱本要點)。
二、本館短期閱覽證(下稱本證)之使用除依照本館各項規章外,依據本要點辦理。
三、本證申辦方式與收費標準:
(一)申辦方式:
- 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 地點:本館一樓i服務臺。
- 資格:年滿十八歲。
- 文件:申請書、身分證正本或護照正本、一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
- 本館保留核准與否之權利。
(二) 收費標準:
- 使用期限一個月者,收費新臺幣(下同)二千元;使用期限三個月者,收費五千元。
- 本校專任教職員工(含附設醫院)之直系親屬,持足以證明之文件,可享五折優惠。
- 已付之費用不予退費。
四、申請者持本證可於本館對外開放時間內自行刷卡入館並於開放區域閱覽,但不得借書及設備等。
五、本證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違者除沒收外,並禁止申辦一年。
本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至本館i服務臺申請掛失及補發,並繳交補發費用二百元。
六、持本證入館應遵守本館各項規則及規定事項,如有違反使用規定, 將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情節重大者,並得永久禁止申辦本證。
七、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及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