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婚紗攝影申請服務要點
108年4月11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第4次會議修正通過
112年1月4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第1次會議修正通過
113年9月3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第9次會議修正通過
一、本館為管理與提供良好的婚紗攝影場地借用事宜,據本校圖書館出借場地攝影管理辦法訂定本要點。
二、服務對象:持有臺大有效證件之新人(包含教職員生工及校友)。
三、開放時段:週一至週五開館日上午 9:00-10:00。
四、申請方式:
(一) 申請時間:請於拍攝日(含)七個工作日前填妥申請表,恕不受理其他申請方式及臨時申請。
(二) 拍攝人數:同一時段僅開放 1 組人拍攝,每組至多 5人(含新人)。
(三) 費用:免費。
(四) 通知:本館將於收到申請案件後之兩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審核結果。申請人若未收到回覆,請主動與本館聯繫。
(五) 回饋:歡迎新人提供一張於本館攝影之婚紗相片電子檔,供本館推廣活動使用。
(六) 注意事項:經核准入館婚紗攝影之新人與攝影團隊應遵守下列規定:
1. 攝影當天,新人務必攜帶本要點第二條所述之有效臺大證件,以利備查。未攜帶者, 恕不接受入館拍攝。
2. 尊重館內他人隱私與肖像權,未經個人同意,不可拍攝。
3. 請共同維護環境衛生,勿留下梳妝殘跡。
4. 勿搬動任何展品、勿攀爬或開啟窗戶;若搬動桌椅,請務必恢復原位。
5. 禁止攜帶寵物入館(導盲犬不在此限)。
6. 於本館進行婚紗攝影,僅限新人留念。如涉及婚紗型錄、商業攝影等營利行為,另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出借場地攝影要點規定辦理。
7. 若新人、新人家屬或攝影工作團隊等有任何違反以上規定之情事,本館得隨時終止入館攝影許可,且於半年內不再接受該攝影團隊之相關申請。違規情節重大者,將通知校警處理。其餘規定悉依「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閱覽規則」處理。
五、本要點經本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通過,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