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學生公共服務課程申請須知
107年2月5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第2次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提供學生修習公共服務課程,特制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學生公共服務課程申請須知」(以下簡稱本須知)。
二、申請資格: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
三、服務時段:
1.寒假及暑假期間:
週一至週五:9:00-12:00、13:00-17:00
2.每人每次至少2小時,同時段服務人數不超過2人。
四、服務內容:清潔書架、協助處理本館各項業務。
五、申請方式:請於預定服務日期2週前向本館提出申請,惟本館保有接受與否的權利。服務申請一經確認接受,如因故未能如期服務,必須於2日前聯絡本館,否則不受理再次之服務申請。
六、服務期間注意事項:
1.需依本館工作人員指示,確實執行服務內容;
2.不得遲到早退,服裝儀容須保持整齊清潔;
3.不得於服務時間內從事與服務內容無關之事項,例如:使用手機、閱讀書報或私自使用公務設備等。
七、服務證明:學生遵守上述規定,確實執行服務課程後,本館將核給服務證明。
八、本須知經本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