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校區各系、科、所圖書送總圖採訪編目組登錄作業程序
93年12月2日醫學校區93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94年6月22日醫學校區93學年度第2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96年1月12日醫學校區95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修訂通過
110年3月5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修訂通過
第一條 本程序適用下列經費購置之圖書
一、院方分配各單位經費
二、研究計畫經費
第二條 作業程序
一、依採購法採購圖書後,經辦人需將圖書連同完整單據(支出憑證、發票、圖書清單或報價單)送至醫學圖書館(以下簡稱醫圖)。
二、醫圖進行圖書加工
(一) 圖書蓋來源章,填館藏單位、來源、實售單價、送驗日期。
(二) 單據加蓋「單位圖書」或「研究計畫圖書」送驗章,發票正本背面及影本上蓋醫圖館章。
三、驗收與登錄
(一) 經加工之圖書及單據正、影本,由醫圖送至總圖採訪編目組辦理驗收與登錄,完成後通知使用單位領回。
(二) 使用單位如急需報帳,得將已加工之申請件自行送總圖採訪編目組驗收,驗收完畢可先取回單據報帳,圖書留於總圖完成登錄。
第三條 借閱規範
一、本程序所處理之圖書,係屬臺灣大學之財產。為支援教學及研究,單位主管、老師或研究計畫主持人得優先領用並長期借閱,不影響領用人原有之借書權利。借閱期限為三年,到期後若仍需使用,可通知醫圖延長借閱期限。
二、領用人應負保管責任,圖書如有破損、遺失應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借閱規則」辦理賠償手續。
三、領用之圖書如使用完畢,請送回醫圖典藏。
第四條 本作業程序經本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通過後,自公布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