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圖書館校外人士文獻傳遞服務辦法
93年06月28日醫學校區92學年度第1次圖書委員會議通過
96年11月01日醫學院圖書分館行政管理小組第11次會議修正通過
107年02月05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修正通過
110年03月05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修正通過
111年05月03日醫學圖書館行政管理小組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提供校外人士申請利用本館館藏文獻,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服務對象:一般個人。
第三條 服務內容
在不抵觸著作權法原則下,代為影印本館館藏期刊及書籍文獻。
第四條 申請程序
一、預存基金:符合資格者,需預存300至3,000元,本館會開立收據,並請留下聯絡電話、住址及email。
二、申請:本館申請網址或自行提供表單email到ntudds@ntu.edu.tw
三、取件:可選擇以郵寄或親至圖書館取件。
四、扣款:申請件完成後以email通知並提供申請件收費明細表。
第五條 工作時程
傳遞本館館藏:自收件日起三個工作天內完成作業並送件,但館藏若因故無法提供時,則予退件。
第六條 收費標準
一、以郵寄方式
(一)資料費:黑白影印每頁7元,彩色影印每頁30元。
(二)郵費:每件郵資以實際重量計費掛號寄出。
二、到館取件方式
資料費:黑白影印每頁7 元,彩色影印每頁30 元。
第七條 本辦法經醫學校區圖書委員會通過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