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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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各單位(含附設醫院)與校外單位合辦或協辦者、寒暑假期間學生舉辦營隊活動者,場地費予八折優惠。
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借用單位
(一) 校外單位主辦之學術、實務等會議、演講及研討會需借用時,依各項服務收費標準收費。
(二) 本校各單位(含附設醫院)與校外單位合辦或協辦者、寒暑假期間學生舉辦營隊活動者,場地費予八折優惠。
(三) 本校各單位(含附設醫院)或教師不應借用名義予校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如有發現假借情形,假借及被假借之單位或教師爾後借用不予優待。
(四) 各單位借用場地,本館保留核准權利,有下列情形得婉拒出借:政治或政黨造勢活動、營利性質之商業行為活動(如傳銷、保險等)、違反法律、公共安全或善良風俗行為、同一單位(含人員)借用過多時段,影響本館及其他單位使用,不符資源共享及公平原則。
(五) 借用單位使用各場地應愛惜本館之場地及設備,並於使用結束後進行場地復原後歸還。如有毀損或使用器材不當致故障者,借用者應負責修復費用或照價賠償。
二、借用時間
(一) 需配合本館開放時間,週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20點,週末為上午9點至16點。
(二) 收費時間含場佈及場復,逾時之時段不足1小時者,以1小時計價。
(三) 如須勘查場地,請提前聯繫,並於工作日之8-17時完成。
(四) 本校各單位(含附設醫院)擁有場地優先使用權,如因業務特殊需要必須使用時,本館得於活動2週前協調借用單位更改時間或空間。
三、 申請程序、付款、退款說明:
(一) 凡借用本館學習共享空間場地者,請於使用前一個月線上申請及繳費。
(二) 繳款方式:
1.現金:至臺大醫學院總務分處出納股繳納。
2.匯款:華南銀行台北南門分行 。
戶名: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406專戶 帳號:11736000001-1。
3.匯款後請將匯款單傳真02-2392-0696或E-MAIL medlib@ntu.edu.tw
(三) 若預約一個月後使用場地者,應於預約後一週內繳納場地費用之20%為訂金,否則視為放棄借用;其餘費用則需於使用日一個月前繳清。
(四) 繳納訂金後取消借用者,訂金概不退還;於使用日30日前申請退租者,退還其餘費用100%,15~29日之前則退還其餘費用50%,使用日前14日內申請退租者則概不退還所有費用。但因天災或不可抗力等事由(如地震、風災、水災、恐怖攻擊、臨近本院區道路遇示威抗議或舉辦活動等)致無法使用時,得來函敘明理由向本院洽退原繳之費用。